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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偿办证联系方式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指南离婚证内容
2026-01-23

  东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见正文。

  2、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3、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4、业务受理时限: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5、提取额度:申请人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贷款正常还贷期间可以提取贷款本金部分,在贷款结清后可以提取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在2025年3月1日后建立还贷提取档案的,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结清后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6、逾期限制:(缴存人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8、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9、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申请人因遗失、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经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公章与合同签章页原所盖公章相同(或具有同等效力,例如行政公章)的,不需再另外出具贷款情况证明,应予以受理。

  2)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是所属银行的普通业务章或档案章的,需出具贷款情况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所购房屋地址,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状态,可参附件模板。

  3)借款合同复印件无法加盖银行印章的情况下,由申请人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与借款合同、业务系统的征信解析情况一致的予以办理,否则不予受理。所提供的征信报告应有借款人签署姓名,并注明“本人提供的征信报告由*****(具体的打印网点)打印,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10、逐月划扣:其中本市公积金贷款和本市已加入商贷互通的商业贷款还可以办理逐月划扣服务,具体业务指南参见《逐月划扣服务》。

  11、授权要求:加入商贷信息互通类的必须由借款人签署《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签署了授权书的视为已授权我中心借款人在互通银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数据。

  (2)若申请人对获取的数据有异议,例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地址等,申请人应先联系借款银行具体情况,待修正数据后再办理。

  (3)若系统无法获取的个人住房商贷数据,但借款银行又属于信息互通类的,申请人应先联系借款银行具体情况,待修正数据后再办理,否则只可按照非商贷信息互通类办理。

  13、提供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的还款记录要求: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需提供近3月任意一期的还款记录,例如,当前为12月,可提供10、11、12月任意一个月的还款记录;2025年3月1日之后建档提取的,需提供提取区间全部还款对账单或还款流水(含最新还款明细),否则可能影响提取额度。

  15.本市商贷互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州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23.12.18起)。

  16.贷款银行与中心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一致的可前往归集银行公积金窗口办理。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另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2.借款人签署的《授权用证或信息获取知情同意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022年8月29日起启用《授权用证或信息获取知情同意书》,《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同步停用。

  为防范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现提醒广大职工:在我市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非互通情形下,增加《授权书》(征信)作为必要材料。该《授权书》(征信)可在东莞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提取审批菜单下载或在办事窗口索取,由借款人本人填写。使用住房公积金应依法依规,如涉及违规提取,我中心将对其纳入征信管理、限制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1、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1、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利息凭证(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证明、利息清单、利息发票)原件;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1)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10月以后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情形二的(一)办理地点为中心各办事处或互通银行是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东莞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线下办理网点、各类情形提取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在东莞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哪里能查看每月还款额呢?这篇指引希望能帮助你!

  在东莞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符合不同提取情形,要求不同,具体条件请见正文。

  符合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对此有所规定,详见正文。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以用公积金支持!

  东莞缴存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随时随地使用账号密码或者刷脸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在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商贷信息互通合作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缴存职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可由系统调取在该行的商贷数据。

  提取绑定账户办理后不可取消,每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只能对应一个有效的提取绑定账户或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办理新的绑定账户将替换旧的绑定账户。

  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东莞公积金出境定居时候的提取指南,包括材料及流程还有办理地址及办理时效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东莞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见正文。

  东莞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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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指南,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见正文。

  2、业务受理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3、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可参与提取,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一致。因婚姻关系变更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提取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主动伸张权利,向中心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辅助说明,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死亡公证等。

  4、业务受理时限:申请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5、提取额度:申请人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贷款正常还贷期间可以提取贷款本金部分,在贷款结清后可以提取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在2025年3月1日后建立还贷提取档案的,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结清后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6、逾期限制:(缴存人在2025年3月1日前已建立还贷提取有效档案继续申请提取的):该笔贷款逾期满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借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7、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8、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9、借款合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贷款要素,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件号码、借款银行、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数、所购住房详细地址、还款账号。如合同要素不完整,申请人需先补齐合同要素或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申请人因遗失、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经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银行在复印件上加盖的是所属银行的普通业务章或档案章的,需出具贷款情况证明,证明内容需包含: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所购房屋地址,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状态,可参附件模板。

  11、授权要求:加入商贷信息互通类的必须由借款人签署《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签署了授权书的视为已授权我中心借款人在互通银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数据。

  (2)若申请人对获取的数据有异议,例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地址等,申请人应先联系借款银行具体情况,待修正数据后再办理。

  15.本市商贷互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州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23.12.18起)。

  16.贷款银行与中心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一致的可前往归集银行公积金窗口办理。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另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为防范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现提醒广大职工:在我市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非互通情形下,增加《授权书》(征信)作为必要材料。该《授权书》(征信)可在东莞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提取审批菜单下载或在办事窗口索取,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办证联系方式。使用住房公积金应依法依规,如涉及违规提取,我中心将对其纳入征信管理、限制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并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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